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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院扎实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试点工作获省院充分肯定

时间:2019-05-1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安宁区检察院办公室 点击数:

安宁区院扎实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试点工作获省院充分肯定

省院、市院决定在安宁区院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试点工作以来,安宁区院全力投入、扎实推进,完善机制措施,深入走访企业,梳理问题线索,分流处置办理,推动工作落实,顺利完成试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5月10日,安宁区院向省院专题汇报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情况,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对试点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安宁区院试点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组织有力,进展顺利,取得了预期效果,积累了宝贵经验,充分体现出安宁区院勇挑重担、积极作为、努力向上、创新创优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区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实际出发,完善了工作机制、办理流程、宣传资料等内容,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成效出乎事先的预料,专项行动在全省开展有了坚实基础和信心底气,在全省推开的时机已经成熟。希望区院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继续努力,抓紧抓好,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引领全省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5月14日,在全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安宁区院向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动员部署。深刻认识到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坚持以饱满热情动员全院力量积极投入试点工作,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报告专项行动试点工作,争取领导支持。主动联系区工商联,制定联合走访工作方案,共同推动试点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省院、省工商联联合制定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组建工作团队。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走访工作安排》,兼顾大、中、小、微民营企业,明确走访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工作要求,实现走访工作全员参与、细化分工、责任到人。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行动基础。结合试点工作实践,进一步完善对内、对外工作机制。走访前,制作了《致民营企业的一封信》《专项行动宣传手册》《专项行动调查问卷》和《专项行动联系卡》,作为走访民营企业必备的“四大件”,更好阐明专项行动宗旨,规范走访流程,密切检企联系,逐步建立“检察干警—民营企业”点对点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对内,制定了《工作流程图》《线索办理流程图》《走访摸排线索台账》和《走访线索登记表》,作为内部推动任务落实,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依法处置线索的“四大件”,保障了部署要求的落地见效。

四是深入开展走访,摸排问题线索。试点工作中优先走访法人代表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利税大户、热心公益的企业,以及在筛查中发现有涉法涉诉情况的企业。经向区人大、区政协汇报了解,并与区税务部门走访联系,筛选出法人代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利税大户企业50余家;通过对公安机关、区法院走访联系,筛查出2017年以来受理的涉民企刑事案件56件、民事案件872件,民事执行案件577件,其中终止执行案件50件。现已走访民营企业27家,收集问题线索14件,其中,涉法涉诉问题线索7件,均已导入程序,按流程办理。

在下一步工作中,安宁区院将按照省院、市院的部署要求,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努力、求实创新,认真走访企业,高效办理线索,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奋力开创专项行动新局面,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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