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安宁区检察院对潘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安宁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等参加。听证会由安宁区检察院专职委员葛长勇主持,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案管办负责人及承办检察官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及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侦查人员也发表了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情况的意见。犯罪嫌疑人潘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深刻认识到错误,承诺一定痛改前非,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听证员们就案件在公安机关的侦查情况、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情况和当事人的认罪认罚、退赔及被害人的谅解等情况做了详细了解后,经评议认为,犯罪嫌疑人潘某虽然涉嫌寻衅滋事罪,但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该案事出有因,系邻里纠纷,检察机关处理得当,办案程序公开透明,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和司法的尊严,一致同意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次听证会是安宁区检察院首次召开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受邀参会的社会各界代表对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式公开透明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听证会的召开使得检察工作的监督更加真实客观,切实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助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体现,展现了检察机关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