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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动态】“学员即教员”传导式培训学习获点赞

时间:2020-11-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张军检察长“学员即教员”的指示精神,11月5日上午,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传导式培训学习分享会议,分别由王春艳、苏利军、丁玲三名外出学习干警就培训内容进行了接续培训、传学讲学,将所学所获、所思所得与大家共享,达到“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学习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提供新理念、新思路。



政治部副主任  王春艳

《检察机关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



     采用PPT、视频等形式从更新宣传理念、认识宣传的重要意义,短视频制作、检察新闻信息撰写以及检察新闻宣传应注意事项等三方面,为大家讲述了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必然要求,要植根主业主业,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讲好司法办案、检察文化以及队伍建设等检察好故事。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苏利军

《认罪认罚精准量刑和案件汇报》


     从认罪认罚的两大基础,实体从宽与程序从简两方面,讲述了认罪认罚化解矛盾,促进刑事治理模式由对抗转向合作,优化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理念。同时分享了检察官业务素养的综合养成,需勤于学习、善于归纳并做好谋划的个人经验。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丁玲

《类案检索和居住权的探索》


     以类案检索雷区为例,讲述了在检索法律条款以及有关案例时要使用专业的法律数据库,是正确精准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同时,就居住权人的用益物权展开举例分析,阐释了此项权益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并结合具体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应对思考。


    

     三名同志分享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琪进行了点评,传导式培训这种学员教学员的方式很好,三位干警材料准备充分,内容新颖,让干警受益匪浅。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分享,提醒大家检察机关不仅要关注司法办案更要重视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树立舆情意识,掌握主动权,防控意识形态领域的精神懈怠。认罪认罚精准量刑和案例分享,让大家对困惑不解的专业知识有了新的理解和认知,也从行业大咖身上汲取到了榜样的力量。类案检索和居住权分享,刷新了检索认知,并提供了专业方法,对司法办案提供了良好借鉴,有关居住权的讲解也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很实用。



     检委会专职委员田小军同时点评,传导式培训是一种创新的教育培训模式,践行“学员即教员”,达到了“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效果。三名同志态度认真,精心整理归纳,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大家受益匪浅。

  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践行“学员即教员”培训理念,坚持并不断优化传导式培训,以讲促学、教学相长,全面提升教育培训成果转化水平,切实增强干警珍惜培训机会、融入培训氛围、强化培训效果、传导培训成果的理念,不断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建设,有效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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