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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动态】未检“牵手”社工力量,携手护航“少年的你”

时间:2020-11-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紧紧围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实体化运行、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内容、流程,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打造实践样板。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检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立足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实际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社    工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中的优势与合力,11月9日,安宁区检察院与甘肃北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行未检工作司法社工服务签约仪式,首次将专业社工引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开启了安宁未检工作“未检+社工”的新模式。


     


   此次与北辰社工的合作,是安宁区检察院全面落实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化衔接的有益探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戚福成,甘肃政法大学教授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任文启,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干警及司法社会工作者共同参加签约仪式并进行座谈。



   戚福成副检察长指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要履行正常司法职能,还要承担教育、矫正、预防、维权等特殊职能,其中有很多工作与社会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需要有专业的社会力量参与才能更好地完成。检察机关通过与社工组织合作,将助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由“管”到“帮”的转变,实现“1+1>2”的效果。



   任文启理事长表示,将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及观护帮教等服务,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辅证和有力支持,并通过结对帮教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实现从被监管到重返社会的合理过渡,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从根本上降低再犯率。座谈还在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期间的安全、保密等方面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模式,促进未检工作与社会工作有机衔接,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共同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最大限度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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