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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动态】纾民困 解民忧 安宁区院快速办理一起民事监督申请案

时间:2021-02-09 来源:  作者:丁玲 张维静 点击数:

  “我和我父亲的银行卡已经被冻结一年多了,被冻结的都是我们的养老金,是我们唯一的生活来源,现在我们都靠借钱过日子,我父亲已经八十多岁了,我也六十多了......”1月25日,两位老人到我院12309接待大厅反映情况。

  第三检察部迅速将线索移交第二检察部,经过初步研判,认为符合民事监督案件的受理条件。接访干警现场帮助老人提交了书面民事监督申请,第二检察部接收案件后立即成立办案组,并细化了办案思路和工作方法,一方面迅速组织干警调阅卷宗,查询被查封、冻结财产情况,一方面积极与承办法官、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寻求快速解决方案。

  经过调查查明,原审原告诉二申请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后一审法院判决申请人刘某甲向原告支付各项经济损失1万余元,刘某乙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1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刘某甲多次联系李某向其给付款项,原告拒绝接受。截止申请时,刘某甲、刘某乙名下的养老金账户仍被冻结。

  1月28日,我院针对上述情况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已保全的刘某乙名下的财产及时解除保全,同时,向申请人刘某甲充分释法说理,建议其向第三方办理提存后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2月1日,法院已采纳我院的检察建议,现申请人名下被保全的财产已经全部解除。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4天的时间,充分彰显安宁区检察院干警为民解忧办实事的检察担当。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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