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安宁区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党的工作会议暨机关党建提升年活动推进会上,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近年来,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为导向,多措并举,不断探索支部建设新模式、新方法,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01坚持抓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引导党员干警在各自工作岗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支部干警所在部门多次被评为全院先进集体,多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0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展现共产党员本色担当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疫情防控、“七五”普法、脱贫攻坚等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个人”,1名同志驻村帮扶,帮助贫困村如期脱贫。
03开拓多元化学习形式,激发党员干警学习积极主动性
依托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创新学习载体,强化学习效果,支部多名干警“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积分排名靠前,组织委员黄增辉同志在兰州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知识大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竞赛中,均荣获全市一等奖。
表彰既是肯定和鼓励,也是责任和鞭策。“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的获得,让支部全体党员干警深受鼓舞,干劲十足,支部将以此为新起点,戒骄戒躁,凝聚先进合力,再创工作佳绩,以优异成绩和崭新面貌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