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我院代检察长敬宏伟应邀列席安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审判委员会第10次会议,就我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发表意见。区法院代院长张成满主持会议,副检察长高琪、案件承办人参加会议。
会上,合议庭主审法官汇报了李某某与曹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的案件由来及经过、原审认定的事实、再审请求及理由、审查意见等。代检察长敬宏伟针对案件焦点及处理意见,从案件事实及程序、建议再审理由及法律依据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审委会委员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
敬宏伟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把好案件法律监督关的有效举措。通过列席会议,能够使审委会充分了解检察机关提出再审建议的合理性,最大限度的消除对案件的认识分歧。希望法检两家在今后不断加强交流合作,强化相互监督、支持与配合,凝聚司法合力,确保案件办理在实现“三个效果”统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更高层面、更高水平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张成满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是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后将继续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制度,办好每一件案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第二检察部 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