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并经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审定,拟选任吴应珍等30名同志为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拟任人员有异议,请于12月28日前向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英芬
联系电话:0931-5161738
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