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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动态】安宁区检察院检委会开展指导性案例专题学习

时间:2022-08-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安宁区检察院开展了本年度第10次检委会集体学习,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参会人员结合所办理毒品类案件开展讨论。

针对毒品犯罪的非传统化特征,以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等四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为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取证、证据审查、庭审说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了指引。通过学习,检委会委员形成如下共识:一是对于生产、销售含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分的食品的行为,要提高警惕,区分不同情形考虑是否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是鉴于新型毒品中可能含有大量其他物质,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时要审查涉案毒品含量;三是准确认定涉毒资产并做好追缴没收工作;四是结合案情,准确判定主观明知及贩卖毒品既遂;五是为准确认定犯罪事实,要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强化客观性证据审查,必要时可使用未管制原生植物侦查实验等方式方法。

会上,敬宏伟检察长提出,关于检察机关在办理新型毒品案件中发挥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功能,该批指导案例提供了重要参考及有益借鉴。会后要学深悟透该批指导案例折射出的办案精神,发动组织干警学,做到及时充电、活学活用;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学,就新型毒品犯罪判定标准持续强化共识,推动形成有力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的正向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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