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贺某某等3人贩卖毒品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为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特邀请人民监督员跟庭评议。
为逃避打击,该案被告人未采取面对面交付方式,而是通过微信联系,预谋贩卖毒品、支付毒资、发送毒品位置,贩卖毒品的唯一性认定难度较大。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诉人充分展示了三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体系,有力回应了被告人辩解及辩护律师意见。法院当庭宣判,对三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人民监督员表示“在网络技术发展新形势下,贩卖毒品呈现‘线下+线上’特征,交易方式更加隐蔽,打击难度更大。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坚持从严惩处,精准有力打击,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效果。”就进一步优化庭审效果,人民监督员提出,要更加注重释法说理与法庭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刑罚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功能,切实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人民监督员跟庭评议意义重大,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活动的参与权、知情权,提升了出庭应诉水平,有利于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持续增强在打击犯罪方面的担当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以优质外部监督促办案质效提升,为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注入外部智慧。(第一检察部 杨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