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落细《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近期,安宁区检察院秉持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作风,主动履职、积极发挥联动效能,办理一起涉军属、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
办案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刑事案件的另一被害人因交通肇事死亡,承办检察官发现亲属未申请司法救助,遂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了解到被害人生前系退役军人,其父母年迈且常年生病,生产生活能力严重下降,妻子系某医院的临聘人员,无固定收入且女儿尚未成年,案件的发生致使该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另了解到,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尚为到位。承办检察官认为其家庭成员作为军属、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属重点救助的,遂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经省检察院审批,支持承办检察官意见,决定予以救助。
聚焦被害人近亲属的急难愁盼,安宁区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过程中,注重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树立信心,乐观面对今后生活。期间,安宁区检察院强化检察职责,被害人近亲属收到救助金后表示“我感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关怀,对检察机关务实担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表示深深感谢。”
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给处于困境中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送去了一抹光亮,传递了司法关怀,彰显了司法温情,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创新救助方式,更新救助理念,拓展救助渠道,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和爱心力量,让司法救助政策彰显应有价值。(第三检察部 杨英芬、罗喜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