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成效,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最高检及省、市检察院安排部署,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安宁区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暨南风未检品牌推介活动。
辖区中小学师生代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育局、民政局、共青团、关工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家学者,中国甘肃网、甘肃法治报媒体记者等应邀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以品牌推介开启未检工作新征程
推介会上,安宁区检察院“南风”未检品牌LOGO及关联文创产品正式发布。以品牌内涵、LOGO设计思路、品牌未来展望等为切入点,“南风”未检团队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品牌培育打造全过程,并期望依托品牌创建激发品牌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安宁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与会代表共同观看了“南风”未检宣传片《以法之名,护佑未来》。宣传片从“能动履职,司法担当有温度”“汇聚力量,矫治教育有力度”“检爱同行,法治宣传有广度”“以案促治,综合履职有深度”等四个模块,全面展示了安宁区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做法及成效。
“南风”未检团队向与会代表汇报了《安宁区近五年涉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分析报告》,从犯罪类型、犯罪主体、作案方式、发案地点、被害人年龄分布、双方身份关系、犯罪后果、司法处理等方面系统分析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特点,阐明了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重视家庭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强化犯罪预防、深化综合诉源治理等具体对策。
在答记者问环节,参会媒体就检察机关如何具体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如何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提问。安宁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南风”未检团队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逐一进行了介绍。
品牌推介会后,在安宁区检察院听证室,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听证会”。这是一场模拟听证会,主角是兰州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第一分校的学生。他们分别扮演检察官、侦查人员、辩护人、嫌疑人、听证员、司法社工等角色,就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展开讨论,完整“再现”并“还原”就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检察听证的全过程,开启了一场“法治之旅”。
为确保模拟听证会顺利召开,“南风”未检团队就拟对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精心选取适合案例,向同学们简洁明了地讲解了检察听证制度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参与模拟听证的12名同学在课业之余认真筹备。在现场,“检察官”沉着冷静,确保听证有条不紊地进行;“辩护人”为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全力以赴;“听证员”紧盯案件事实,听取多方意见,专业性十足;“侦查人员”正气凛然,既对犯罪后果进行充分说明,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必要教育......同学们表现得非常出色。
模拟听证会结束后,与会代表参观了安宁区检察院“南风”未检工作室、院史馆等区域,“南风”未检团队还给同学们赠送了品牌关联文创产品。
通过本次模拟听证,不仅让同学们沉浸式“体验”了检察官的日常,对未检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更让同学们从被动“听法”到亲身“演绎”,切身感受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增强了法治观念,提升了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是一堂有价值、有意义的法治实践课。
凝各方智慧聚保护合力
受邀代表对安宁区检察院“南风”未检团队依法能动履职、护航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系列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就继续强化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的联动方面建言献策。
政协委员:在今后工作中,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强与辖区街道、社区、学校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可以尝试通过入户巡查、实际走访等方式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线索隐患,及时排查、提前预防,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区教育局:以此次未检品牌推介为契机,希望安宁区检察院采取更有力举措,持续打造符合辖区定位、展现安宁特点、可复制推广的“南风”未检品牌,进一步做实做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兰州交通大学附中第一分校:我校与安宁区检察院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南风”未检团队的检察官也已在我校多次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今天,我校22名同学受邀参加此次活动,以模拟检察听证切身感受法治力量,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大有助益。希望可以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探索出更多更好的方式,进一步加强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安宁区检察院表示,以打造“南风”未检品牌为依托,强化职能部门联动,着力构建完善信息互通研判、涉罪未成年人合力帮教救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运行机制,加大法治精品课程研发推广,充实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持续扩大“南风”未检品牌效应,实质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多措并举推动把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变成未成年人心中的法;同时,要始终坚持以能动履职促诉源治理,为构建全社会未成年人犯罪“大预防”“大保护”格局贡献基层检察力量。(第一检察部 赵正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