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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直击要害:全面清除自动售货机烟草销售隐患

时间:2024-07-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以售卖食品、日用品为主的自动售货机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在为群众提供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因无店铺经营属性而存在销售安全隐患。近日,安宁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小区摆放的自动售货机内有香烟出售,顾客只需通过按键输入货号代码并扫码付款即可取货,因无法准确识别购买者身份信息,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风险隐患。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据此,安宁区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取证,明确违法事实和责任主体,经充分研判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自动售货机不规范的销售行为进行查处,并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制发落实,积极整改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书面回复。针对两处经营者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利用自动售卖机销售香烟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停止售卖、停业整顿。同时被建议单位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摸排整治行动,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写字楼宇、公园、大型商超及娱乐场所设置的自动售卖设备进行全面巡查、摸清底数,并根据检察建议将自动售货机纳入日常市场巡查和市场集中整治的重要目标,会同相关部门约谈自动售货机品牌方及经营方,从货柜投放源头落实监管责任,堵住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风险隐患,实现溯源治理。

安宁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民生重点领域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推进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间的协作配合,切实有效助推源头治理和长效治理,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第二检察部 许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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