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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

时间:2024-09-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增强辖区群众对公平竞争政策的了解运用,营造更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营商环境,912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为主题,前往安宁区培黎广场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宣讲典型案例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尤其对2024年新出台的《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进行重点宣传,推动公平竞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结合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联商会活动情况,向群众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监督职能和服务方式,让群众了解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维权途径。

    下一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中来,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普法小课堂】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下7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一检察部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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