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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案件质量评查,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

时间:2025-02-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更新理念、健全机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强化对检察办案实体、程序、效果的监督管理,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规定》《安宁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模式,由办案人对已办结案件逐项自查、办案部门逐项核查、案件管理部门统筹调用评查人才库成员进行评查,做到“每案必检、每案必评”,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加强质效管理,突出业务融合。注重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紧紧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以及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细致评查,评查覆盖四大检察。注重流程监控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将流程监控中发现的严重程序问题、多次提醒后仍整改不到位的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确保该类案件处理结果准确、公正。注重内外部监督相结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对评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压实司法责任,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建立评查反馈机制,评查后形成评查通报,及时反馈评查结果,分送院领导、业务部门及相关综合部门,做到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相衔接,管案管人相结合。健全整改落实机制,被评查部门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深化评查结果运用机制,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检察官年度绩效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查纠问题倒逼责任制落实落地。(文/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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