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着力把握和加强“三个管理”的内涵和实践运用,切实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保障司法公正。近期,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常规抽查工作。
本次评查共抽查2025年一季度审结的刑事检察(审查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5类案件14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办案基本要求为标准,紧盯实施、证据、处理、程序等案件质量评查要素,以评促学、以评促干推动案件质量、办案能力“双提升”,严格整改落实。

评查过程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组建“检察官+人民监督员”评查组,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收集是否充分核实、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恰当、办案过程是否规范有序以及法律文书制作是否准确等多个维度开展细致审查,推动评查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双提升”。此次抽查的14件案件均为合格案件,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业务部门逐案反馈,梳理汇总形成评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切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常规抽查工作,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了案件质量评查内部监督与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的有机融合,有利于深度推进司法规范建设。下一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实质性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引导作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高质效评查促高质效办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黄锦瑄/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