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预防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培黎小学,为四年级学生带来一场主题鲜明、内容生动的法治讲座——“让欺凌归零,为成长续航”。通过真实案例与趣味互动相结合的方式,检察官为孩子们筑牢一道坚实的“法治防护墙”。

讲座伊始,检察官通过轻松的小调查与同学们开展互动:“你们觉得‘欺负同学’只是小事吗?”起初举手认同的同学并不多,但随着一组反映真实校园欺凌场景的漫画展开——如故意损坏文具、恶意起绰号、网络造谣等,许多同学恍然大悟:“原来这些行为都属于欺凌!”现场气氛迅速升温。
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解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检察官告诉同学们,校园欺凌远不止肢体冲突,还包括语言欺凌(如辱骂、嘲讽)、社交排斥(如孤立他人)、财产侵害(如抢夺、故意损坏物品)及网络欺凌(如散播谣言、泄露隐私)等多种类型。结合三起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真实案例,检察官深刻剖析了欺凌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创伤、施暴者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给校园氛围带来的负面影响。尤其两起分别涉及“因侮辱性绰号导致厌学”和“参与欺凌后被训诫并赔偿”的案例,让同学们真切意识到:“欺凌绝不是‘闹着玩’,而是严肃的法律问题!”
围绕“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检察官提供了清晰实用的“三步应对法”:
第一步:保持冷静,勇敢说“不”。遭遇欺凌时不慌张,明确表达拒绝,避免沉默助长对方气焰。
第二步:及时求助,保留证据。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或其他信任的成年人报告,若涉及网络欺凌,务必留存截图等相关证据。
第三步:拒绝旁观,传递善意。见到同学受欺凌不起哄、不围观,可悄悄向老师反映,或主动陪伴支持被欺凌的同学。
在随后的“法治小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朋友让我一起起绰号该怎么办?”“被人堵着要钱能不能先给再报告?”检察官逐一解答,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行为准则。


“这堂课让我明白,遇到欺负不能忍,也不能以暴制暴,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四年级(3)班李同学在课后这样说道。班主任齐老师表示,检察官用贴近生活的案例和互动式讲解,让法治知识变得鲜活有力,显著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反欺凌能力。

此次讲座是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重要一环。未来,该院将继续深化法治副校长机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开展更加精准、多元的法治宣传教育,用法治力量真正实现“让欺凌归零,为成长续航”的目标,守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前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