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检察院的同志们!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主动伸出援手。这笔救助金不仅缓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更让我真切感受到,司法不是冷冰冰的,而是能暖到老百姓心坎里的!”环卫工人朱某甲在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满怀感激地说道。
2025年8月,安宁区检察院“兰检微共治”平台收到一条求助信息:环卫工人朱某甲于2024年初因交通事故致重伤并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恳请司法机关予以救助。接到线索后,安宁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核查程序,依法调阅案卷、审查核实。经查,2024年1月,朱某乙在无证驾驶小型客车转弯时,与朱某甲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其重伤二级。交警部门认定朱某乙负事故全责,其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然而,朱某乙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剩余费用迟迟未能落实。
检察官主动走访朱某甲所在单位及社区进一步了解情况。朱某甲作为一名一线环卫工人,家庭经济来源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事故发生后,他无法继续工作,家庭收入大幅减少,加之后续治疗费用高、周期长,基本生活面临严重困难。

经依法审查,朱某甲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尽快缓解其家庭困境,安宁区检察院在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后,迅速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并于近日完成救助金发放。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践行“检察为民”初心、履行“纾解民困”职责的重要体现。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依托“兰检微共治”平台,聚焦环卫工人、低保户、残疾人等重点困难群体,完善常态化线索排查与救助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细化救助标准,织密司法救助“保障网”,努力实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将司法的温度传递到群众身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检察部 杨英芬、刘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