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检察院持续帮扶救助对象重拾生活希望
“这笔救助金不仅缓解了我们家的经济压力,更是支撑我们渡过难关的重要力量!”近日,安宁区检察院干警在对司法救助对象丁某跟踪回访时,丁某由衷地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4年6月,安宁区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院业务系统2.0”平台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排查时,发现丁某系李某某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经查,丁某在安宁区某烤肉店务工期间,因他人斗殴无辜受牵连,腹部被刺两刀,导致胃破裂、肋骨骨折等多处重伤,鉴定为重伤二级。尽管法院已判决赔偿,但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赔偿款迟迟未能到位。丁某因案致残、未获赔偿,生活陷入困境,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控告申诉检察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调阅卷宗、对接刑事案件承办人核实情况,并主动联系丁某,详细了解其伤情恢复与家庭状况。调查显示,丁某来自宁夏农村,父母务农,妻子无业在家照料子女,全家仅靠其务工收入维持生活。重伤后,丁某不仅花费4万余元医疗费用,掏空家庭积蓄,更背负沉重债务。加之短期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陷入深度困境。
秉持“应救尽救、不落一人”的司法救助理念,安宁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救助程序,依法为丁某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有效缓解其在医疗康复与基本生活方面的燃眉之急。
在本次回访中,检察官细致询问了丁某的身体恢复进展、后续治疗安排及家庭债务处理情况。丁某表示,尽管伤势趋于稳定,但胃部遗留后遗症仍需长期服药,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目前仅能依靠零散务工与亲友接济维持生计,债务问题仍未解决。
面对丁某的新困境,回访检察官认真记录其诉求,详细解读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鼓励其坚定康复信心。同时,检察院主动对接当地民政局、村委会,协助丁某申请低保与临时救助,积极协调医疗资源与社会帮扶力量,推动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帮扶+长效跟踪”的综合救助体系,努力为丁某提供更持续、更精准的检察服务与社会关怀。
一次救助,并非终点;持续关注,方显司法温度。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着力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协同+跟踪回访”三位一体的多元救助机制,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拓宽救助渠道、强化后期跟进,以实际行动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走出困境,让司法阳光照亮希望之路,切实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检察部 杨英芬、罗喜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