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的“高新跑腿”,实则是犯罪的“最后一公里”。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呈现“线上诈骗+线下取现”新动向,资金转移手段由线上转账转向线下现金交割,手法更隐蔽,追赃挽损难度更大。安宁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件,提示犯罪新特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远离陷阱。
案件回放:2024年10月21日,陈某举、王某某在汽修店务工期间,受陈某乙邀约,前往甘肃从事“取包裹”工作。陈某乙承诺“路费全包,未成事也包住宿,完成一次即可获得1000元报酬”。三人虽意识到这是违法犯罪的事,但仍抱着侥幸心理参与。某日,陈某乙等人在某中学附近,先后从货拉拉司机处、半挂车油箱上、公厕内共取走三个现金包裹,共计86000元,陈某良从中取出3000元作为三人的报酬,尚未将现金上交上线即被公安机关查获。
另查明,陈某乙还曾于2024年10月伙同他人以同种方式取现金包裹共计六、七次,非法获利3000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安宁区检察院依法全面审查证据,认定陈某乙、陈某甲、王某某明知其所取包裹内的现金是犯罪所得,仍帮助上线转移,构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最终,陈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陈某甲、王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犯罪新动向:“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模式呈现出三大新特点:
一是资金转移脱离金融监管。诈骗分子不再依赖银行卡层层转账,而是直接诱骗被害人通过同城急送、网约车托运、甚至“上门取件”等方式寄送现金,完全脱离银行系统,切断了资金流向的可追溯性。
二是犯罪分子“隐身”操作。上线诈骗分子往往藏身境外或幕后,通过加密通讯软件遥控指挥,雇佣一些“工具人”代为取现。这些人多为贪图小利的年轻人,他们以为自己只是跑腿、取快递,对资金来源不知情,实则已沦为诈骗链条上的 “帮凶”。
三是赃款追回难度剧增。与传统电诈案件尚有冻结止付机制不同,一旦现金包裹被取走,资金便迅速分散、转移、挥霍,追赃挽损难度极大。
检察官提醒:
1.莫当电诈“工具人”,小心“帮忙”变“帮凶”。凡受他人指使,前往指定地点收取不明来源的现金包裹并从中获利,极有可能成为构成犯罪。
2.勿轻易交付现金,守好自家血汗钱。凡是“舍近求远”要求你将现金用包裹寄送、跑腿交付或网约车托运的,100%是诈骗。
3.遇可疑情况,请立即挂断电话、切断联系,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切勿因一时心急、贪念,将自己辛辛苦苦积攒多年的血汗钱拱手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