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区司法局专题学习研讨“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衔接意见》),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协同联动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近日,安宁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区司法局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衔接意见》的新精神、新变化、新要求进行系统学习,重点就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解除终止、法律监督等关键环节开展研讨交流。与会各方一致认为,《衔接意见》的修订出台,有利于回应基层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统一执法尺度,是构建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表示,将以落实《衔接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着力破解衔接配合中的难点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管得住”向“管得好”稳步提升。
通过深入交流,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共识,明确了各方职责。一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公检法司之间矫正对象判决执行、日常监管、违规处理等核心信息的定期互通。二是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就交付执行、法律文书送达、特殊情况通报等事项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衔接顺畅。三是统一执法司法尺度,规范调查评估、交付接收、奖惩考核等环节标准,围绕法律适用和疑难案件处理加强研讨,从源头减少执法偏差。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协同开展动态预警和个案研判,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明确,会议明确,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体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刑事执行方式。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将监督融入社区矫正全过程。重点围绕执法规范、监管落实、权益保障等关键领域开展精准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督促纠正违法违规问题;注重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强过程管控,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问题,切实防止“脱管”“漏管”等现象发生。区法院、区司法局与会同志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共同形成“监督—整改—提升”的良性工作循环。
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衔接意见》为抓手,持续健全会商联络、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等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推动各责任单位树牢“一盘棋”意识,在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标准上同频,切实做到职责清晰、流程规范、衔接顺畅,为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宁、法治安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