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部署要求,持续夯实业务数据根基,推动案件数据质量持续提升,安宁区检察院聚焦“智能防控、压实责任、全程复盘、深化运用”四个环节,构建全链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一、智能防控,筑牢数据质量屏障
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充分发挥逻辑校验、数据审核、校验规则等功能,对照最高检明确的案卡填录和校验标准,对案卡填录、文书制作进行实时智能比对,第一时间拦截错填、漏填问题。借助“数据校验”“数智案管”等自动化工具,实现案卡问题的自动筛查、快速定位与全面覆盖。在此基础上,安排专人每日跟踪数据巡查,构建“技术筛查+人工复核”双重保障机制,形成“同步跟踪、全程监督、到期预警”的动态监测体系,确保数据异常早发现、早处置,从源头保障业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压实责任,构建联动协同格局
进一步厘清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案件管理部门的审核职责,推行“承办人自查、助理复核、案管审核”的三级把关机制:承办人对填录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首责;助理协助复核逻辑一致性;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终审确认与问题反馈,将案卡审核责任嵌入办案全流程。同时,建立案件管理工作群,由案件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及时传达上级规范要求,实时答疑解惑,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持续提升动态监管的覆盖面和穿透力。
三、全程复盘,织密质量管控网络
建立“周自查、月通报、季评查”常态化数据复盘机制,定期对已办结案件案卡填录情况开展“回头看”,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逐案逐项登记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逐一销号,确保数据差错动态清零。今年以来,配合上级院完成数据专项核查12次,开展本院数据质量专项检查8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95个。对照核查通报举一反三,推动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类施治;针对反复出现的同类问题,组织开展数据质量反向审视,从制度机制层面分析成因、堵塞漏洞,切实将事中监管与事后整改有机贯通,织密案件质量管控网络。
四、深化运用,激发长效内生动力
对筛查发现的数据问题,实行分类处置:一般问题当日改、次日复查;复杂问题3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办结,并跟踪督办直至闭环销号。对逾期未改或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启动内部通报和约谈机制。同时,将案卡填录准确率、问题整改率等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树立“案卡填录也是办案”“数据质量是办案质量的生命线”的鲜明导向,以考核促规范、以责任提质效,有效激发办案人员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三个管理”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