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销售农药后,根本不会有人把用完的农药包装袋送回来!”安宁区院检察干警在调研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问题时,这是大多数农药经营者重复最多的话。
收到上级院移送交办的线索后,我院针对长期存在的农药包装袋等被随意弃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不规范问题,立即开展摸排,以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区域内百余家农药经营者归类、筛选、到店核查,询问农药经营者及部分购买者,客观分析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现状,发现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不完善、农药经营者监管信息登记不规范、回收方案缺乏可持续性、回收清运处理无仓库等问题,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受到侵害。
为有效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何去何从”难题,近期,我院与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公益诉讼磋商会。会上,双方均认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助力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大有助益。期间,我院坚持能动检察,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推进溯源治理为目标,与区农业农村局就有效落实相关机制与方案,共同探讨研商,切实助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家”。
我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强调依法履职,严格对农药经营者监管,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清查工作并建立回收仓库,定期回收和处理,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营造安全经营环境。区农业农村局表示将从优化实施方案、完善设施台账、积极筹建资金等方面持续推进工作成效;以“谁销售谁收回、谁使用谁交回”为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激发市场驱动力,形成企业上缴、单位集中存放、专业环保单位归集销毁的科学动态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我院运用“调查取证+诉前磋商+检察建议+行政履职”的办案模式,推动实现建立覆盖各农药经营户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的短期目标,及农药经营户店暂时存储、行业监管部门回收转运、仓库统一存储处置的三级回收处置体系的长期目标,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再“流浪”。(第二检察部 严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