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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以公益保护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3-12-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安宁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与乡村振兴高度融合。今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25件,范围覆盖生态环境领域、资源保护领域、国财国土领域等方方面面,每一件案件都力求找准找实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的切入点,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 坚持学习引领,注重素能提升

抓实学习研究,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实地走访、分析研判,形成真学真用的良好氛围。针对涉及违法破坏乡村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等典型案例提炼要点,结合实际找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存在的问题,突出办案“精准性”“规范性”;同时加强协作配合,与行政部门和基层组织及时沟通对接,打好乡村生态振兴保护“组合拳”。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树立问题导向,明差距,固底板,扬优势,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二、 服务乡村发展,依法能动履职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治理对策,以“我管促都管”,在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等问题上有的放矢。围绕乡村蔬菜种植区域内尾菜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等情况,通过磋商与相关行政机关就尾菜处理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成共识,后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结合区域实际及时建立尾菜处理相关工作机制,倡导清洁生产方式,提高社会参与支持力度,推动农村环境整治。

三、依托专项行动,推进溯源治理

开展专项行动,通过个案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强化行政监管职责,推动具体问题的综合解决。通过农资市场专项调查,发现种子公司未经审批经营的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种子经营,形成种子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进市场经营溯源治理;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优势,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联合行政机关开展农资知识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守法观念,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提升司法聚焦乡村振兴工作质效。

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服务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大局,通过办理一批高质效案件,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助力安宁区农业健康发展、农村环境改善、农村文化兴旺,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智慧与担当。(第二检察部 颜君萍、魏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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