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2月27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全院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参会。
本次会议准备充分,会前党支部制定了会议方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检察职能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等重要指示精神。每位党员都能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和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认真准备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会议首先由党支部书记李鹏同志代表支部班子对2018年支部工作做对照检查,针对征求的意见建议,深刻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提出了整改落实的措施。院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深入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党员也依次认真严肃的联系工作实际,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批评意见作表态发言。会上,与会党员本着“互相帮助、坦诚相见”的原则,做到了自评认识深刻、直面问题,互评坦诚相见、畅所欲言,被批评的同志亦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坦诚接受,大家在严肃认真的氛围中吐露了心声、碰撞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增进了团结。随后,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民主测评,对全院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评选出了优秀党员。
最后,党组成员徐洁同志代表院班子作点评发言,指出本次组织生活会认真贯彻了区委的部署要求,做到了重点突出、扎实开展、效果明显,是一次严肃认真、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党内政治生活实践,并提出会后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大整改落实工作力度,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工作学习两手抓、两不误,要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形成团结、和谐、向上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