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目标,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大力实施“五抓五提升”工程,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工作水平,为检察主责主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抓政治站位、提升引领力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着眼检察工作职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激发广大干警积极工作的热情。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广大党员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做有政治理想的“硬骨头”党员。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引导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二)强化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武装广大干警的思想。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指导新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科学理论指导,为强化理论武装、坚定党性锤炼提供了新的思想武器。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丛书》为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用好“学习强国”、“陇原先锋”等平台,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举办一次党建理论研讨会,交流学习感悟,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学出坚定信念,学出使命担当,让新理论新思想新要求在党支部落地生根。
(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强化广大干警的党性。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落实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对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发扬优良党风,不断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做好“学”“做”结合。要在“学”上深化拓展,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学习教育的基本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学党史活动。要在“做”上下功夫,要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办案组,开展党员主动承诺践诺、岗位业务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搭建发挥党员作用的平台,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检察工作创先争优,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员先锋形象树起来。
(五)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悟初心、明使命、强担当,在学深悟透、务实管用、整改提高上下功夫,扎扎实实把主题教育做实做细。引导广大党员坚决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坚守公正廉洁的底线,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问题,努力做到“五个过硬”。
二、抓固本强基、提升组织力
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基础,从规范党支部设置入手,切实打牢党支部基础。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穿到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性强,能力强,作用强,作风硬”的战斗堡垒。
(六)努力夯实涉改党支部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院的新部署新要求,做好内设机构改革融合期间党员登记造册、党费移交、资料移交等各工作,及时选举改革后党支部领导班子,按规定按程序做好涉改党支部的更名、报批和选举等工作,确保党的建设工作有效接续。做好涉改部门党员干部思想融合工作,落实谈心谈话,了解掌握改革期间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党员队伍情况和各项工作融合情况等,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确保党建与机构改革无缝衔接,形成以党建促改革、以改革强党建的良好局面。
(七)努力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选好用好党支部书记,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努力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党支部设置,继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逐条学习、逐项吃透并落实到位,以《区直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图》为依据,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6个方面27个具体标准,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考评方式,促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提升我院党支部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水平。通过树立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示范支部、建设统一的党支部活动阵地、规范党支部组织活动、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发挥“党员先锋岗”作用、建立党支部10个方面工作台账等,使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标准,2019年力争党支部全部达到标准化,打牢党建工作走在前、做表率的组织基础,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八)努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实施“智慧党建”信息化工程,创建党建工作微信群,开设支部党建微信公众号,做到“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利用“陇原先锋党建云平台”、微信群、“手机党课”、“学习强国”等网络载体,将党员联系起来,为开展党员管理、宣传教育、监督与服务工作搭建网络平台,增强党支部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开展“主题党日”、优秀案例评选、“党员政治生日”、“党课名师”等活动,不断创新党建工作。
(九)努力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向院党组汇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建重要问题,在人员、经费、阵地等各方面提供最大保障,切实担负起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院党组要加强党建工作责任督查、考核、问责。党支部书记要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这三大责任作为抓好党建的“牛鼻子”。认真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努力形成推进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十)认真履行党建督查考核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在党建工作中实行“互查、互评、互学、互促”的“四互”活动,组织党支部成员,采取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等重点任务进行检查,交流经验,指出不足,探讨解决问题的路径。建立党建工作评价、通报、整改、考核、问责制度,实行表彰激励和约谈问责双向奖惩机制,增强督查效力,强化结果运用,将党建工作督查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抓锻造作风、提升执行力
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和重要优势,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方针。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持续开展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用好“四种形态”,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树好“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坚持巩固“治转提”和“作风建设年”取得的成效,强化内部监督,持之以恒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十一)进一步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支部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支部学习的主要内容,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必须经常学、反复学,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组织党员参观兰州廉政文化公园、八路军办事处和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教育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十二)进一步增强日常管理监督的有效性。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全面排查不落实、乱落实、慢落实等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党支部充分利用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限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监督,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好违纪违法党员处置,规范违纪党员处置流程,体现纪律的严肃性。
四、抓服务中心、提升凝聚力
自觉将党建融入我院检察工作大局,紧贴“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灵魂核心、辐射带动作用,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大力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着力提升党建服务检察改革发展大局的使命担当。
(十三)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发挥堡垒作用。在司法改革、推进六项重点任务、履行检察职能、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安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组织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四)开展党员志愿者行动上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区直机关志愿者服务实践平台作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公共场所,开展文明宣传、公益劳动、捐资送物等志愿服务。建立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划分专业化党员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服务的水平和层次。支持鼓励党员自发参加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十五)群团建设上发挥领导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中国共青团第十八次、中华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始终,狠抓群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党建工作领域。积极支持群团工作,认真做好群团组织的缺员增补和换届改选工作,开展群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以庆祝建国70周年为主旨,举行合唱比赛、征文竞赛等系列活动;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演讲比赛,举办“名家讲座”“女性特色讲堂”等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凝心聚力的作用,将党建工作和群团活动融为一体,激发机关党组织活力。
五、抓自身建设,提升向心力
党务干部队伍是开展党建工作的骨干力量。没有高素质的党务干部队伍,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的重要组织保证。
(十六)做到政治强。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厚植优秀政治文化,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切实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站位,锤炼对党忠诚的优秀品格。
(十七)做到业务精。业务能力是开展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务干部素质建设的必然要求。作为党务干部,要把“不断充实提高业务能力,练就精湛过硬业务本领”的理念贯彻始终,切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增强专业精神,提高专业素养。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业务学习、培训上下功夫,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
(十八)做到作风正。坚持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党务干部自身建设的应有之义。开展一些扎实、鲜活、接地气的活动,全力助推检察工作开展。注重督查与调研结合、与综合协调结合、与提质增效结合,注重从表象的督查到深层次分析,提高督查的目的性和实效性,及时为做好党建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确保党建工作抓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