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党性修养,1月11日下午,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全国优秀党员张小娟的先进事迹,引导党员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感受楷模力量,履行党员义务,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支部要求党员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行使好党员权利的同时,履行好党员的义务;同时,支部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切实抓好党员权利保障,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完成。
张小娟是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涌现来的先进典型,她用双脚丈量了舟曲的山水大地,用双手绘就了贫困群众的致富蓝图。她把幸福献给了贫困群众,她的事迹也留在了人们心里。她身上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和坚定信念,不畏艰苦的优良作风,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出类拔萃、细致严谨的业务能力和认真负责、苦干实干的敬业精神,是我们党员学习的榜样。
通过学习,党员们深受感动和鼓舞,纷纷表示要以张小娟为榜样,向先进典型看齐,加强党支部建设各项制度条例的学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内容,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