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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细做深做实行刑反向衔接确保罚当其错不枉不纵

时间:2024-02-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精神,切实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效,安宁区检察院制定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内部协调机制,进一步凸显部门联动工作优势。安宁区检察院坚持系统观念,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着力破解相对不起诉案件后续行政处罚所存在的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问题,不断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有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积极做好相对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安宁区检察院开展专项调研,针对2022年以来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情况逐一进行摸排,发现个别案件在本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同步制发检察意见书后,未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遂依法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追究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责任。检察建议发出后,公安机关均按期回复并处罚,不刑不罚现象得到精准监督。

安宁区检察院创新能动履职,制定《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办法》,规范监督流程,切实提高行刑衔接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该《办法》明确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决定不起诉案件时,于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3日内提出意见,并及时移送第二检察部审查。第二检察部对上述案件逐一进行审查,从中筛选监督案件线索。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先行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机关未及时回复、未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对行政执法活动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机关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履职优势,持续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与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完善外部衔接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共治合力,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打造行政检察工作新亮点。

 

第二检察部 许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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