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年度各项重点工作,3月22日,安宁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暨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研讨,并听取重点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党组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全国“两会”精神、《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等重点内容,党组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围绕“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 推进安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了交流发言。随后,各牵头部门分别围绕年度亮点工作、实践创新工作以及重点工作的开展进度、现有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分管领导一一进行点评,进一步紧盯时间节点、阶段任务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安排。
会议要求,重点工作推进中要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强化统筹协作。确定的各项亮点、重点工作覆盖全院各个部门、各个条线,要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牵头部门强化整体统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阶段任务,牵头抓总。协作部门主动认领,快速响应,确定专人配合,确保具体工作有安排、有进度、有成效。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不动摇,驰而不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党建共建、党建搭桥、党员干警率先垂范等多种形式推动与辖区内、外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共建局面,为顺利会签各项办案协作机制畅通渠道,打开局面,推动重点工作有力有序落实。
三是强化宣传效应。坚持业务数据和影响力双提升工作原则,将宣传工作贯穿重点工作落实全过程、各方面。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设专栏,开展集中宣传、常态宣传。强化典型案例培育,梳理总结经验做法,集中培育省、市级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金融安全防范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形成共识,推动落实。
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坚持检务督察融入式履职,建立台账化清单和管理,对各项重点工作紧盯时间节点、阶段任务,常态化通报提醒,切实形成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既定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