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微观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检察人员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近日,安宁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2024年度第二、三季度案件质量常规抽查情况通报会,积极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建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主持,员额检察官、案件管理及检务督察条线干警参加。
为提升参会人员对案件质量评查重要性认识,详细了解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党组会、检委会研究部署加强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工作精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的规定》等。会议强调,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全体员额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做到了熟于心,加强自我管理,寓管理于办案、边办案边管理、以管理促办案,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
通报会上,案件管理条线负责人从评查范围、方式、依据、评查结果等方面,对全院2024年度第二、三季度案件质量常规抽查情况进行通报。人民监督员通过翻阅案件常规抽查明细表、互评分配表、评查表等评查材料,以及与办案检察官现场询问等方式,详解了解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被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从进一步抓好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案件质效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案件质量评查是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实质化评查导向,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双管齐下”,推进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转化,以案件质量评查“小切口”答好“三个管理”检察履职新命题。(第三检察部 张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