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持续强化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融合履职,积极探索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的落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提升检察案件办理质效。
突出专项督察,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在案件受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环节通力协作,通过检务督察部门对案管窗口工作开展日常督察,对涉案财物开展专项督察,核对涉案财物出入库台账、涉案款专户内涉案款项及孳息情况,确保保管妥善安全、处置严格依法,共同促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检务督察部门根据监督重点,针对移送的办案程序不规范、办案质效不高等问题,依规依纪进行问责,督促业务部门整改落实,促进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强化信息共享,细化案件管理。案件管理部门协同检务督察部门积极开展实践探索,就衔接配合、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工作,以邀请参会、报告抄送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保障工作衔接的流畅性。检务督察部门针对案件管理部门移送的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情况通报、综合业务质效分析报告等,及时分析研判、督促整改,更好地实现内部监督赋能检察管理。今年,针对重点案件案卡漏填、错填问题,开展“案件管理部门核查+检务督察部门”约谈,进一步引导办案人员理念转变,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质效,有效提升数据准确率。
落实案件评查,实化质量管理。案件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最高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求,主动把检务督察融入到案件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会同评查组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注重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并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通过联合评查、同步监督倒逼办案质效提升。该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案件管理部门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次。案件管理部门坚持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 “双管齐下”,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认真梳理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今年以来,两部门联合发布《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4份,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案件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供稿:第三检察部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