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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风帆劲 民事检察破浪行

时间:2025-07-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背景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民事案件的第三党支部被评为“全区四强党支部”,在持续强化党建与业务在目标、组织、机制层面“三维融合”的同时,以“暖风细水润检心”支部品牌矩阵赋能检护民生,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更实在的检察服务。

 

二、做法成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党支部坚持在凝心铸魂上下功夫,通过抓实理论学习、建强支部、检察一体化,把“从政治上着眼”贯彻落实到民事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同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聚焦主题学、及时跟进学,先后赴沈家岭战场遗址、黄河文化博物馆馆重温初心使命,开展“九曲安澜”“黄河民俗”等主题党日活动,尝试“在办案中宣传,在宣传中办案”,撰写的50多篇检察信息刊载于检察日报、法制网、每日甘肃网等省级及以上融媒体;10余篇典型案例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典型案例。

 

(二)多措并举,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党支部牢记民事检察工作主责主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执行力作为支部建设的磨刀石,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法律监督的切入点,把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作为体现检察温度的着力点,多措并举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签订《常态化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工作机制》,构建民事监督与刑事追责程序衔接规则;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分别就涉民间借贷、股权转让、房产纠纷等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主动向上级院汇报、请示,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近年来办理的苟某锋与石某山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件,将涉罪虚假诉讼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实现对虚假诉讼的有效监督。

 

(三)创新“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党支部以检护民生为抓手,稳妥拓展支持起诉领域。依托检法会签《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实施意见》,办理支持劳动者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劳务报酬案件51件,案涉50余名农民工,涉案金额147.69万元。综合运用部门联动、释法说理等手段,联合法院推动案件达成和解7件,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在办理李某林一案中,在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的同时,邀请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作为听证员进行公开听证,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维护。该案例被省院“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专栏”及《民事工作情况反映(支持起诉起诉专刊)》以优秀检察故事、典型案例刊发。

 

(四)打通案源“关口”,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党支部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瞄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力点和切入点攻破难题,积极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做优生效裁判结果监督;运用类案检察建议,做深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的同一房屋涉及多个民事审判及执行监督案件,在以原审判决系虚假诉讼为由向上级院提请抗诉并获支持的同时,分别对法院执行、审判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督。通过此案建立虚假诉讼法律监督大数据模型,被兰州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奖。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调取相关数据5000余条,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财物给付判决等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法院制发审判违法类案监督检察建议5件。

三、典型意义

(一)加强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民事检察监督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地见效。通过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机制,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司法办案实践有机结合,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二)创新工作机制,以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党建的引领下,民事检察积极探索先进经验,将其融入检察监督实践。同时,依托党建活动推动民事检察更加关注民生领域,通过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传递了司法温度,有效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

(三)创新协同治理,打造“党建+业务”联动新范式。在党建引领下,民事检察工作精准对接政策需求,通过构建跨部门党建联建平台,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有效整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资源,形成民事纠纷多元化解的强大合力。同时通过办理典型案例积累实践经验,将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为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中共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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