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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区委、市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

4.依照法律规定对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10.负责对区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分流;负责检察机关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的管理;组织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

11.负责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区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开展区检察院基层院建设和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2.依法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

13.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4.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5. 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精神,我院将内设机构调整为: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86.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2.57万元,下降6.40%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12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193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4.98万元,占76.39%;其他收入455.87万元,占23.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178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51万元,占88.93%;项目支出197.67万元,占11.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30.35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128.08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1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检察办案、业务装备、司法履职等重点支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人员和公用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行政运行,2025年度决算数为810.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4.95%,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日常办公运行保障、检察办案基础保障等方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32万元,下降16.99%。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1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19.95万元,占84.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0万元,占5.40%;卫生健康支出43.28万元,占3.25%;住房保障支出95.71万元,占7.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1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部分缴费预算指标节约留存。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94万元,支出决算为4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配套费用执行过程中形成预算结余。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68万元,支出决算为9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职级变动,住房公积金计提缴费增加,动用单位其他资金予以保障。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2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正常晋职晋级,工资、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社会保障缴费随之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4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压减非必要一般性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经费管控,从严压缩非必要公务出行及公务接待开支,节约部分经费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9万元,下降65.1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购一辆执法执勤车辆24.96万元,2025年无新购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发生,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经费管控,从严压缩非必要公务出行节约部分经费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7万元,下降64.67%,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购一辆执法执勤车辆24.96万元,2025年无新购车辆。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新购车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购一辆执法执勤车辆24.96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经费管控,从严压缩非必要公务出行节约部分经费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基本持平,车辆维修、燃油等运维支出略有节约。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经费管控,从严压缩非必要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接待。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办公办案所需纸张、耗材)、印刷费(法律文书的印刷)、水电费(办公楼水费电费)、邮电费(电话费和网络使用费)、取暖费(办公楼冬季供暖费)、差旅费(公务出差费用)、公务接待费(因公接待发生的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的燃油、保险、维修等)、劳务费(办公办案过程中聘请的人员发生的劳务报酬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工作要求,大力厉行勤俭节约,从严管控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压减部分办公耗材、劳务等非必要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与上年度均未安排会议,无会议费相关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干警业务培训,培训规模、场次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经费执行规模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33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5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5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5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良,预算编制明确、配置合理,资金使用合规,部门履职尽责,2025年度绩效指标实现程度达到预期目标,对安宁区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89.7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办案业务正常运转,满足案件办理、法律监督、信访接待等检察履职业务需求,办案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二是保障业务装备购置维护、案卷文书印制、办案辅助等工作开展,有效提升干警办案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业务耗材采购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预算测算精准度仍有提升空间;二是个别业务工作实施时间延后,资金支付进度存在小幅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预算编制,结合上年度实际执行情况科学测算业务经费需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二是加快项目执行推进,紧盯项目实施节点,压实责任,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三是健全绩效全过程管理,强化绩效监控,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2.71万元,执行数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44.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充分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检察办案装备更新、业务系统运维,保障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各项法律监督业务有序开展;二是改善办案办公条件,提升执法办案硬件保障能力,维护检察业务工作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装备采购项目流程周期较长,政府采购审批、招投标环节耗时,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造成资金执行率偏低;二是部分业务装备购置计划延后实施,部分资金形成结转,未能在本年度全部执行完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前谋划下年度转移支付项目,年初尽早梳理装备采购计划,提前启动政府采购前期手续,压缩采购周期;二是强化项目跟踪督办,定期梳理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拨付执行,减少资金结转结余;三是做实绩效目标事前研判,结合实际工作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加强项目全过程绩效监控,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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