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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人民监督” 把人民监督员从“会场”请到“现场”

时间:2023-12-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通过实地参与检察机关开展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以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也体现了检察工作的公开公正。”人民监督员在参加安宁区检察院组织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中说道。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业务监督的全覆盖。今年以来,安宁区检察院多次邀请熟悉法律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工作,将监督从“会场”向“现场”延伸,采取与人民监督员共同到司法所实地查看社区矫正场所、听取司法所工作汇报、约谈社区矫正对象、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等方式,让人民监督员深入了解并全面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面对面”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打破以往独立封闭的办案模式,让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全过程参与监督。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当场反馈、定期监督指导整改。临近年末,还主动向本年度邀请的人民监督员详细汇报一年来安宁区各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邀请人民监督员“面对面”全程参与监督,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可以让人民群众更全面、更真实地了解检察机关的履职过程和办案情况。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继续自觉全面接受监督,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将继续推进“检察监督+人民监督”融合发展,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提高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助力区域社会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第三检察部 齐阳、黄锦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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