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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8-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7月26日在兰州市安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检察院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半年主要工作


   2019年上半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六项重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取得新成效。

   一、服务中心大局,凸显检察机关新作为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部署,出实招、见实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决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涉分裂、涉渗透、涉恐、涉邪教、涉民族宗教犯罪案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可能涉及政治安全的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跟踪监督、挂号留档。对于犯罪嫌疑人民族宗教等身份信息敏感、社会背景复杂,存在政治安全隐患的案件,高度警惕、提前部署、及时处理,确保案结事了,避免问题在检察环节被激化或延伸。

   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司法保障力度。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案件的诉讼监督,持续开展欠薪案件专项检查,积极支持受理讨薪维权案件,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运用好司法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刑事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根据区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春风行动”结对帮扶29户贫困户,选派2名工作能力强、热情高的干警赴陇南礼县驻村帮扶,为村委会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守护辖区青山绿水,促进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关于生态保护部署要求,同步推进“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定期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监督移送涉及河流、土壤、空气污染相关案件。办理非法向黄河排污案件3件,非法占用河道案件4件,有效保护黄河安宁段的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办理非法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案件2件,非法堆放垃圾案件2件,切实守护绿色家园。

   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打击职能,办理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案件16件18人。全面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机制、办理流程、宣传资料,联合区工商联邀请30家民营企业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走访民营企业154家,摸排涉法涉诉线索,导入程序办理4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企业,建立“检察干警—民营企业”点对点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顺利完成试点任务。专项行动的做法和成效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坚持不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省院“十个必须”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破网打伞”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全员投入、尽锐出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13人,办结区扫黑办移送线索3件,摸排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6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坚持立足司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今年3月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时发现安宁区王家庄、水挂庄存在涉嫌容留卖淫、住宿人员没有身份信息登记等乱象,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整改。经过专项整治,在该地区破获吸毒案件4起,涉黄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核查上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4件,一举破获“4•20”涉黑涉恶案件,取得显著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办理好职务犯罪案件,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健全与纪委监委协调衔接机制,严格审查并提前介入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办案风险评估、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信访案件42件50人次,严格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深化“检察长接待日”、远程接访等工作,增强检察官以案释法、检察文书说理性,加快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智能化”服务。

   二、深耕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有新成效

   做优做好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强做实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促进捕诉深度融合,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全面推行“捕诉一体”机制,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批准逮捕84件113人,不批准逮捕12件20人,不捕率为15%。审查起诉136件185人,不起诉35件36人。监督立案2件,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移交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线索6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建议被采纳变更强制措施3人,对155件290万余元财产刑执行案件依法监督执行。

   设立“检察官工作室”,着力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与区法院沟通设立“检察官工作室”,派员常驻区法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积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底数和数据量,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活动的监督,近距离受理和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依规支持起诉。办理民事非诉监督案件5件,行政非诉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建立专门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办案团队,根据调整后的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及时转变工作思路,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提升。

   坚持双赢共赢多赢理念,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核心,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初查辖区内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件,立案28件,通过诉前监督程序发出检察建议28份,收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18件。确保发出的检察建议高质量、真管用、可行性强,制发检察建议书时,同时向区政府报备,通过公益诉讼努力让辖区内许多长年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律渠道得以解决,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对2018年度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书面审查、实地回访等方式逐案核查,跟踪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实效,持续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真正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着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专题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在教职员工涉案背景审查、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党组成员全部兼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讲授“抵制校园欺凌”“防止性侵害”主题法治课12场次。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运用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对中小学生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理念,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依法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封存犯罪记录。

   三、坚守初心使命,锤炼检察队伍有新提升

   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色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检为根本,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准备、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激励干警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永向前。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严格贯彻省、市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设置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共三个业务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共两个综合部门,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办案专业化水平。按照动员部署、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人员调整、工作交接等步骤有序推进改革,根据新的内设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注重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择优选配干部,对员额检察官进行轮岗交流,保持人员基本稳定、大致平衡,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坚持“学习无止境、初心要笃行”,积极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建设,深入学习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压实压紧员额检察官责任,充分利用“检答网”等业务交流平台,组织参加市检察院“学比练赛”等各类业务培训,实现轮训全员覆盖。扎实开展业务研修,充分运用辖区高校资源,邀请副教授以上教师开展讲座14场次,共同研讨检察理论和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适用能力,培养一支有理论、会办案、懂专业、善思辨的检察官队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责任书》和《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廉洁从检承诺书》,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各层级巡视巡查,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保持常抓不懈的恒心和韧劲,巩固落实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做到监督抓经常,监督在日常,监督成常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完成检务督察19次,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严管长管态势。

   加强检察宣传建设。积极宣传检察工作,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运用“两微一端”提高检察新闻舆论引导力、公信力、影响力,发布微博、微信、“今日头条”信息8000余条。在新媒体平台上及时主动回复网友留言,尊重公众表达权,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强化涉检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及时稳妥处置涉检舆情信息,推进网上舆论应对管控和网下依法处置工作同时发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公正司法有新举措

   持续做精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及时征求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查处及时向区委汇报,接受人大审议,政协评议。上半年举办 “检察开放日”活动2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和内部监督制约,对超期办案、文书使用不当等违规办案情形口头提醒预警9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案件质量自查常态化,3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并推荐至市政法委。公开程序性信息125件,法律文书65份,重要案件信息84件,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11件,接待案件信息查询11次,律师查询73次。

   上半年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举措有待加强,“智慧检务”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三是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专业人才缺乏,办案质效不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建抓好,把队伍带强,把案件办精,把工作做优”的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更加精准服务发展大局,忠诚履职,务实担当。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工作出实效。

   二是狠抓重点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更加精准。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安宁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扎实开展六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保护辖区生态环境,积极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发力“破网打伞”,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坚持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重心,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来源和类型,持续监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以政治建设有力量,业务建设有灵魂为目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找准自身能力的短板、弱项、不足,坚持重点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更积极、更主动、更充分作为,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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