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作报告 > 正文
工作报告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8-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729日在兰州市安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上半年主要工作


2021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区两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服务中心大局,忠实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坚持以学开路,四项教育全覆盖。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践”“集中+个人”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延安整风等专题讲座8场次,集中学习39场次,一把手讲党课4场次,夯实绝对忠诚的思想基础。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教育整顿深度融合,围绕《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四本书深入开展“四史”教育,组织观看《中共党史专题讲座》《敢教日月换新天》等专题片,前往兰州烈士陵园进行实地教育。观看《代价》《家风之殇》等警示教育片,用本系统本地区违法违纪案例警醒身边人,做到学法纪知敬畏。参加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3场次,观看《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平安中国之守护者》等英模教育片,选树本院先进模范,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引导干警从英模事迹中汲取前进动力。

紧盯顽瘴痼疾,查纠整改动真格。深入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政策制度,严肃认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3177人次,引导干警破除思想障碍、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经过反复思想发动,全院53名干警共向组织主动说明问题82条。倒查涉黑涉恶案件10件、线索6件,办结区教整办和上级院转办线索8件,省、市院交叉评查重点案件19件,主动接受队伍建设巡查,虚心接受服务对象、民意代表意见。深入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和智能化数据排查,自查本院不起诉案件271件,排查公安机关刑事、治安案件3999件,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案件60件,司法局在册社矫人员116人。

注重成果转化,为民服务显成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展现教育整顿成果落脚点,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培黎广场、费家营十字等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问卷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深入十里店、银滩路街道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普法宣传,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安全;前往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关爱老人 与爱同行”主题活动,面对面为老人答疑解惑。不断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擦亮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品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0件次,严格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邀请司法局、律师代表参加检律协调座谈会2场次,主动征求律师意见建议,简化阅卷审批流程,做到律师阅卷随到随阅。

二、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前介入危害国家安全、公安安全、国防利益三危类案件15件,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盗抢骗犯罪批捕34人,起诉56人。对涉黑涉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对曾经发案地区、行业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跟踪监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成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班,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积极参与“断卡”“净网”等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法治在维护权益、惩治犯罪中的激励约束作用,扎实做好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年各项工作。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9人。认真落实最高检涉民企案件“11条意见和同步审查、报备制度,对涉案民企经营者依法不捕5人,不诉1人。持续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走访、百场法治宣讲等活动,向企业印送《防范经营法律风险50项提示》《民营企业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建立检企联络员机制,帮助企业查找、管控自身法律风险。

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依法打击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权益违法犯罪,提前介入涉扶贫案件2件。加强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与劳动监察大队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监督移送欠薪犯罪线索4件,帮助20多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劳动报酬30余万元。主动开展困难被害人司法救助,从被动“等案上门”转变为主动救助,向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宣讲政策,提高司法救助知晓率,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申请救助金额20万元。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二十九佳园附近铁路编组站噪音扰民、银滩湿地公园附近污水排放等问题,多方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整改落实。持续落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单位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受损生态有效修复。

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为民司法,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针对辖区部分散装卤味制品未标生产日期、操作时未戴手套、佩戴口罩不规范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件,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辖区居民私自在窗台外搭建简易构筑物、安全防护栏、空调外机等高空坠物风险隐患,向街道、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会同安监部门,对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械进行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持续推动监检衔接法治化、规范化,提前介入监委调查4件,补充调查4件,审查起诉4人,收到有罪判决4人。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受理民事申诉3件,刑事申诉1件,不立案监督申请3件,国家赔偿申请2件。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实现刑事和解1件。

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业务质效

严惩刑事犯罪,建设平安安宁。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受理提请逮捕案件78135人,批准逮捕90人,受理审查起诉140207人,起诉130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人,纠正漏捕漏诉率5.8%,自行补充侦查率52.17%,追赃挽损率100%。提出抗诉1件,抗诉率1.14%,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0.92%,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率1.06%。持续以求极致的理念办好每一起刑事案件,努力做到刑事案件进入检察环节一次性优质办结,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上半年仅退查2件,延期1件,刑事-件比11.04,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居全市第一。

坚持宽严相济,保障当事人权益。全面贯彻少捕慎诉少押司法政策,对无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的,不逮捕40人,不捕率30.8%,不捕复议、复核率保持为0;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32人,不诉率19.8%,不诉复议、复核率保持为0。对于不予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开展集中训诫,促进其认真吸取教训,避免再次犯罪,今年以来,被不起诉人持续保持再犯。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可靠的刑罚预期,确保认罪服判,认罪认罚适用率88.96%,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94.62%,法院采纳率98.86%

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加强监督案件分析研判和跟进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拍卖、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办理民事执行监督5件,民事审判监督3件,支持农民工起诉9件。积极构建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办理行政督促履职4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6件,化解行政争议2件,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宣告等措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线索110件,立案39件,提出检察建议3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探索办理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断拓展办案领域,深化古长城、古建筑等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公共安全领域专项监督,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网络侵害、英烈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统筹做好专项检察工作。强化未成年人特殊保护,附条件不起诉率、社会调查率、帮教率、社会力量参与率均达100%。走进培黎小学、阳光小学等学校开展法治教育13场次,与区法院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跟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落实。邀请安宁19所中小学校校长参加“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解读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持续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查,按期清理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抓好“七一”重要讲话、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重点内容和《论中国共产党历史》《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必学书目的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第一时间向区委汇报。在全市检察机关“夯实思想基础、筑牢忠诚检魂”演讲比赛中,荣获三等奖,在全区“永远跟党走·迈向新征程”党史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大力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持续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用好指导性案例、“检答网”等资源,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刑检小课堂”制度,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和实践培训。加大年轻干警培养力度,完善青年干警轮岗交流、外派挂职、导师培养等制度,安排在办案一线、吃劲岗位扎实历练。邀请甘肃政法大学专家学者开展法学讲座、组织理论研讨会,提高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适用能力。

做好改革精装修。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对员额检察官进行轮岗交流。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科学、动态的业绩考评机制,制定本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突出重点业务数据对检察官工作的引领作用,真正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把业绩考评的内生动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办案质效。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组织干警签订《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集体签订承诺书,做好过问案件填报记录工作,向区级各部门宣讲22场次,覆盖400余人。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严管长管态势。

加强检察宣传建设。主动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2条,案件程序性信息308条,公开法律文书114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开展检察宣传,发布抖音1193条,微博5101条,微信1171条,今日头条2679条。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检测发现报告涉检网络舆情,在新媒体平台上加强互动,尊重公众表达权,构建良性互动关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记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2场次,公开听证会6场次,检察开放日2场次。根据省、市检察院统一安排,邀请驻区3名省人大代表加入省人大代表联络群,主动向各级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日常联络,争取关心与支持。

上半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创新性、前瞻性不足,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规定动作”较好,“自选动作”偏少,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充分不均衡,“捕诉一体”、诉讼监督、行政检察等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六项重点工作”相对薄弱,服务大局的及时性、有效性还需增强。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院将认真加以解决。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固魂铸剑行动,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护航发展大局,做好“六项重点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不懈推进反分裂反邪教反暴恐斗争,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发力,强化对贫困群众、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紧抓业务指标,提升工作质效。主动对标省检察院“全国中偏上”、市检察院“业绩、队伍双一流”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巩固、提升、优化主题年活动,深入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巩固优势指标,提升落后指标,突破空白指标,力争各条线业务数据均进入全市上游水平,保持住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

四是夯实发展根基,锻造过硬队伍。扎实有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整顿回头看和固魂铸剑行动,对照中央督导组、省级指导组反馈意见切实整改到位,推进整治顽瘴痼疾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教育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变化、新举措,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锻造安宁检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