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在兰州市安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上半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统筹抓好检察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部署,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检察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司法改革等六项工作为抓手,积极主动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宣传,积极受理涉黑涉恶案件举报,完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与公安、法院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梳理排查近年所办案件中的黑恶案件线索。
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诉讼监督,促进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定期与公安、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构成犯罪的辖区内河流、土壤、空气污染情况监督移送有关案件。发现向黄河内直排污水、大面积倾倒垃圾、大青山植被破坏等3条线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
开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原则,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依法全面保护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财产权,提升产权主体财产安全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人,起诉2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合同诈骗等侵犯产权犯罪,批捕2人,起诉2人。
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从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出发,强化对环境和食药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主动摸排案件线索,灵活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两种手段,形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的大格局。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追缴人防异地建设费258万余元。对于检察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均能迅速回复、主动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
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从严惩治脱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案件的诉讼监督,强化扶贫脱贫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积极服务和保障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司法救助,帮助在辖区工作的其他地区贫困户解决被拖欠、拒付劳动报酬的问题。对2017年以来区劳动监察部门所受理的欠薪案件进行专项检查,查阅线索200余件,办理2件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2份,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强化综合配套改革,搞好改革“精装修”。一是组建新型办案组织。以内设机构优化为先导,按照专业化、扁平化原则,进行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改革,形成了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新型办案团队。二是运行新型办案模式。改变过去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检察长三级审批制,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36件,落实干预办案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三是统筹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管改革。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机制,鼓励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完成好衔接配合,确保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四是构建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新设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管理监督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转变,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把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作为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打防并举,综合施策,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5件119人,依法批准逮捕82件10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98件240人,依法提起公诉162件198人;受理监察委移交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正在办理之中。重拳惩治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类案件113件150人;坚决维护公共安全,起诉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6件68人;坚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类犯罪案件6件7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制贩毒品犯罪,起诉非法买卖枪支、贩卖、非法持有毒品类犯罪案件17件22人。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中,通过办案风险评估、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构建信访与“网、电、视频”相融合的群众诉求新渠道,深化“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等工作,推进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申诉难问题。发挥“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示范效用,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62人次,重点做好“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敏感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未发生检察环节突发性事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动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促进法治安宁建设。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各派驻检察室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治安重点部位,突出打击横行乡里、祸害百姓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严控社会治安风险。
推进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接访、监督、预防、服务”四项职责,结合所在街道实际,根据工作重点进行深度融合,推动检力深入到街道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件之中,打造出“一室一品”工作特色。纠正基层执法违法行为,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件。对146名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社区服务、解除矫正等活动进行监督,约谈部分社区矫正人员。主动为群众、社区、基层行政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将检察职能延伸到百姓“家门口”,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让群众不出街道就能享受到检察机关的法律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件次,开展法治宣传25场次,提供法律咨询88人次,参与矛盾化解19次。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不断拓展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决定不批捕13件17人,不起诉4件4人。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设立检察官联系点,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追加逮捕4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6人,提前介入侦查28件35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发出《量刑建议书》128件157人,法院采纳率为96%,有罪判决率100%。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综合运用常态巡查、专项检察等方式,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依法监督监外执行人员196人,对134名新增社区服刑罪犯建立档案、监督执行,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情形3件。健全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常态化机制,进行羁押必要性初审评估7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监督纠正超期羁押案件1件2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对39件12万余元财产刑执行案件依法监督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2份,并依法对申诉案件的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诉安宁区生态建设管理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胜诉。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受理来信来访35件62人次,其中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案件10件,申请国家赔偿案件1件,申请不立案监督案件1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制度,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权益。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依法决定不批捕1人、不起诉4人,依法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6人。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场次,通过法治宣讲、编演“校园欺凌”主题情景剧、制作未检题材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未成年人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作为及时制止1起校园欺凌事件。加强与教育局、共青团等单位的配合,建立2所观护基地,推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
四、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坚持强党建、抓班子、带队伍,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促进全院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开展“五四”青年节主题党建活动,培养引导青年干警向党靠拢、向核心看齐。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落实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积极参加区委和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干警70余人次,实现轮训全员覆盖。着力培养精业务、通法律、懂科技、察民情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实践能力培养,抽调优秀干警参与重大要案办理,锻造了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业务骨干。涌现出1名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1名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3名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和侦查监督业务能手。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管理和从严查处两手抓,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对照六个方面、24个重点整治问题深入查摆,一项一项推动整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严格执行干部约谈常态化,组织检务督察24次,营造严管的高压态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基层院建设“八化”要求,加快检察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实施,全面推进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六大平台建设,加快大数据、信息化与检察工作融合步伐,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注重文化育检,加强党史、检察史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着力培育检察精神、提升职业素养、规范执法行为、塑造良好形象,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五、自觉接受监督,打造公开公信阳光检察
我们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严格执行宪法规定,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查处及时向区委汇报,接受人大审议,政协评议。上半年举办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并用,运用“两微一端”积极宣传检察工作,共发布微信信息287条、微博542条、今日头条信息292条。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2条,重要案件信息236条,点击量10712次,公开法律文书179份,点击量7337次,网上受理律师辩护与代理预约38人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上半年,在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叠加运行,检察职能发生转变的背景下,区检察院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的理念更加牢固,司法办案的质量稳步提升,司法改革的正面效应逐步显现,检察队伍的精神面貌呈现新气象。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中,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为安宁“一心四区”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促进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进一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刻认识到完成好六项重点工作是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决策部署的具体抓手,是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开展工作的具体体现,将六项重点工作作为检察工作“指挥棒”,创新工作方法,精心组织谋划,以出成绩、见实效,有亮点、创品牌为目标,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六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案件质量。坚持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加大证据审查力度,重视对关键证据的复核,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时间,打击犯罪的同时有力保护诉讼当事人的权利。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和考评机制,细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坚持依法规范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业务素能培养,坚持重点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针对办案人员年龄断档问题,加快培养一批办案骨干,不断提升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紧抓政治学习不放松,坚守政治纪律,增强职业荣誉感。
五是进一步创新工作亮点,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工作创新性,摒弃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惰性思维,养成善思考、多琢磨的好习惯,工作中讲创新,求亮点。善于从上级院和区委的总体部署中提出创新思路与举措,并及时总结,将好的做法与经验总结出来,及时将创新亮点总结推广,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站在新起点,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埋头苦干,奋勇竞进,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安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心四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