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在兰州市安宁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胡 相 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1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推进司法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决贯彻区委关于依法治区的重大部署,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批捕、公诉职责,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安宁建设。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26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66人,不批准逮捕10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2190人,经审查起诉1835人,不起诉27人。相比较上一个五年期间,批准逮捕人数同比上升65.3%,审查起诉人数同比上升72.1%。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9人,起诉29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73人,起诉173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类犯罪嫌疑人649人,起诉633人;批捕涉嫌毒品犯罪嫌疑人271人,起诉253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推进了辖区平安建设。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五年来,依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不捕51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46人;对不构成犯罪不捕6人。同时办案中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慎捕、慎诉,并指定专人办理案件,跟踪帮教25名涉罪未成年人,封存70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积极推进刑事和解与被害人救助工作,做到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完善审查办案制度,提高案件质量。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做到“稳、准、狠”地打击犯罪,我们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捕前和解”;对少数即使证据不完善却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试行了附条件逮捕定期审查制度;推行捕诉预相衔接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庭前讨论、庭中跟踪、庭后评议”制度。提高了刑事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案件审结率、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实现了无超时限办案、无超期羁押、无错捕错诉、无无罪判决、无涉检上访的“五无”目标。
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解决群众诉求。我们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了“六五”普法、“法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禁毒宣传日”和下访巡访等活动。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15人次,所有接访事项均得到妥善处理,并依法支持有关部门稳妥处理了多起突发性群体事件。我院控申接待室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有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根据党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院关于开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系列部署,坚持惩防并举,全面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推进廉洁安宁建设。
突出打击重点,全力查处大要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7件109人,大要案率97.3%,当年侦结率、起诉率均为100%。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9人,科级干部31人。如在“4.30”专案中重点查办了酒钢分公司副总经理程某某受贿案,全力查办了刘家堡街道崔家庄社区四名干部征地拆迁项目受贿窝案。查办案件中,我们注意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大、危害严重以及发生在工程建设、教育等领域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集中力量办大案,深挖窝案串案,突出查办在行业系统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有力推动辖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注重多措并举,预防工作深入推进。着力构建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督促各行业系统和单位健全预防机制,落实预防责任。积极开展省院部署的“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两好两促”等专项行动,对辖区7个重大项目建设进行跟踪预防,发挥好104个检察室、检察联系站监督服务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有效防范和减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中的职务犯罪,确保涉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五年来,监督落实惠民资金项目12类40项,涉及各项惠民补贴1.6亿元,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96项,发出检察建议60份,对各类案件进行犯罪分析140份,开展警示教育324次,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875份,编写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材4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延伸专项预防触角,推出“1+2+3+4”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为非公经济领域提供检察服务。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有效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我们紧紧围绕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规范监督程序,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更好地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开展立案和侦查监督,促进规范执法。我们严把捕诉关口,依照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律师对案件的辩解和意见,从严执行证据审查标准,确保案件质量。“少捕慎捕”的做法得到省市院的认可,并被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五年来,共依法立案监督27件28人,监督撤案10件10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6件31人,追加逮捕52人,追加漏罪24件,追加遗漏同案犯8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6份。
不断强化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我们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落实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强化了对刑事审判的监督。五年来,共提起抗诉4件8人,列席法院审委会22次,提出量刑建议1043份。民行检察方面,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建立完善了民行联络制度和行政司法文书备案审查制度,在对法院的正确判决、裁定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的前提下,五年来,提请民事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办理执行监督64件,督促起诉170件,支持起诉90件,检察和解24件,督促履职37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规范监外执行。针对刑罚执行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专项行动,并取得实效。对1名保外就医罪犯重新体检依法收监,发现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监督纠正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违法15人,监督纠正31名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30份,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82人。
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牢固树立创新意识,顺应司法改革形势,认真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
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12月,我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及政法委和省、市检察院部署要求,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好四项改革任务,即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建立清晰的办案流程,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责任清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我院首批入额的17名检察官全部安排到业务部门,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达到了总数的81.5%,使有限资源向司法办案工作集中。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2015年12月,我院建成了集信访接待、案件受理查询、检务公开为一体的多功能接待大厅,方便人民群众来访。同时,借助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对2219件案件进行了实时、动态监控,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328份、重要案件信息494条、案件程序性信息793条。通过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发布检察信息1126条,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稳步推进轻刑快办。2014年4月安宁区被确定为全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试点地区,我们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沟通,从案件的审查分流、期限量化和集中审理等机制入手,全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案件105件,案件平均办理期限为5天,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在今年10月召开的“全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推进会”上,我院进行了“安宁经验”介绍。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2014年12月,省检察院将我院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单位后,我们积极探索,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启动诉前督促程序1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持续加强监督管理
紧扣司法公信力建设这个核心,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不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提高队伍思想素质。五年来,我们坚持狠抓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不松懈,坚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倡导践行“爱集体、讲奉献、明事理、懂规矩”机关风尚。全体干警党性观念、政治规矩和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作风切实转变,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院班子团结廉洁、勤奋敬业,核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
坚持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定“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防控措施落实“一岗双责”,明确了33条77项层级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分解任务,靠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督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无一起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坚持素质兴检,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岗位练兵、参加各类业务理论培训,选派干警参加高检院、省市检察院组织的教育培训24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我院一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三名干警荣获“优秀公诉人”和“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向全省检察机关展示了我院干警过硬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以清单销号方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切实提高了办案水平和质量,司法办案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取得重大进展。
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改进检察工作。始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查处及时向区委汇报,接受人大审议,政协评议。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发挥新媒体作用,开通“两微一端”,传播检察“好声音”、释放法治“正能量”。
六、以科技强检为导向,大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在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同时,我们以打造“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契机,不断提高机关保障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新增高配电脑120余台、高性能打印机20余台;更新了办案区视频监控设备、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完成机房及办公楼电压扩容等基础设施改造,有效保障了办案安全。全面推行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办案工作,创新案件质量管理,对办案实行全面、全程监督管理。
各位代表,我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为民、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还需提高;三是司法规范和纪律要求在有些方面落实还不到位,纪律和规矩意识还需不断增强。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迎难而上,切实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是全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检察工作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全面发展进步的关键时期。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更务实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为安宁“一心四区”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拓展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保护合法经济发展活动的平稳进行,依法平等保护非公经济。继续加强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努力为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推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依法打击犯罪,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加大对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涉赌涉毒、多发性侵财、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同时主动把执法办案向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注重破解难题,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注重内部挖潜与外部挖掘相结合,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动态,从媒体报道的热点问题中、从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中、从信访举报的信息数据中敏锐捕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重点查办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公共资源出让、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学习检察监督体系理论深刻内涵,落实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五方面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强化审前过滤,规范证人出庭及撤回起诉制度。加大检察教育培训力度,着重提升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综合素质能力,拓展检察人员知识面,丰富检察业务人才种类。
六是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积累检察改革经验。严格遵照中央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改革部署要求,把抓改革任务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直面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准确把握改革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确保上级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推动全省司法改革和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增强人民司法改革获得感。
各位代表,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描绘了我区发展的壮丽蓝图,我们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再图建树,以实际行动为我区 的“一心四区”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两联系、两促进】是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围绕省委“3341”项目工程建设,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专项行动。
【保民生、促三农】是2014年以来省检察院围绕省委“1236”扶贫攻坚计划,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以“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主题的专项行动。
【两好两促】是2015年5月以来省委部署,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的“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
【“1+2+3+4”工作机制】是指围绕非公经济预防服务“一个根本”,抓住污点档案、非公经济监管建设“两个关键”,实行事前预警、事中介入、事后回访“三段跟踪”,坚持检察机关、纪检部门、行政部门和非公经济实体“四联驱动”,为非公经济提供检察服务。
【互联网+检察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机关灵活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办案、检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激发创新智慧与创新活力的检察工作新模式。
【两微一端】即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今日头条客户端。